2023汕头电动车上路规定

2023-01-06 14:19:04


(相关资料图)

上路规定:

1、根据《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规定,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,其注册登记实行实名制;

2、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;

3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安全头盔;

4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.5米的范围内行驶。

限行路段:

从今年3月1日起,禁止摩托车、非机动车、行人在中心城区黄河高架桥、中樟立交桥、黄泰立交桥、金樟立交桥、金凤高架桥、中泰立交桥等13座桥梁的桥面(含隧道和试通车路段)通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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